11月6日,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。会议任命林永春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、审判员;刘红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刘建红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,吴健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。
会议免去刘建红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;姚宏平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怀晓红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监督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吴健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吕义良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安建须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